在当今社会,婚姻家庭问题日益复杂,离婚纠纷也越来越多。选择一位专业的离婚纠纷律师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穆海燕律师,作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和主任律师,拥有17年的执业经验,专注于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以及婚姻家事等领域。
穆海燕律师自2009年首次执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她不仅在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方面有着出色的表现,还在合同纠纷和婚姻家事领域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的思维敏捷、逻辑严谨,并且具备极强的实操能力,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性价比的法律服务。
在婚姻家事领域,穆海燕律师擅长处理各种复杂的离婚案件,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她深知每一起离婚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始终以专业、勤勉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陈女原告诉讼请求
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原告诉称事实 双方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婚姻存续期间全部家庭开支由原告独自承担,被告无经济贡献;长期对原告辱骂、实施冷暴力,原告孕期、生病期间被告均未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因原告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身体受损,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主张房产七成份额。
被告答辩 不同意离婚,主张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情形。若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审理查明
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核心争议焦点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
法院裁判观点 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
判决结果 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适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诉讼请求
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原告诉称事实 双方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婚姻存续期间,被告在外借款数十万元,但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原告对此不知情。原告认为该笔债务应为被告个人债务,不应由原告承担。
被告答辩 同意离婚,但主张该笔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审理查明
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无争议;核心争议焦点 被告单方举债是否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裁判观点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中,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适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穆海燕律师秉持“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企业长远发展。她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力求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最合理的解决方案。
如果您正面临离婚纠纷,希望寻求一位专业、可靠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穆海燕律师将是您的理想选择。她将用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您解决婚姻中的各种法律问题,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