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海燕离婚纠纷律师团队
律所创始人、主任律师

泉州市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专业处理离婚案件,深受信赖与好评

2026-11-01 0 次 本站

在当今社会,离婚纠纷已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面对婚姻中的种种困扰和法律难题,选择一位经验丰富、专业可靠的律师显得尤为重要。穆海燕律师,作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和主任律师,以其17年的资深执业经验和扎实的专业背景,在离婚纠纷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信赖。

一、深厚的法律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

穆海燕律师自2009年首次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以及婚姻家事等核心业务。她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议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功代理了上千件离婚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数十亿的经济损失。

案例分享:夫妻长期分居、存在冷暴力,举证不足判决不准离婚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陈女
被告:吴男
案由:离婚纠纷
审理程序: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
代理律师:穆某、陈实习律师

原告诉讼请求

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
夫妻两套房产按70%比例分割,房产差价由被告向原告补偿;
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诉称事实

双方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婚姻存续期间,全部家庭开支由原告独自承担,被告无经济贡献;长期对原告辱骂、实施冷暴力,原告孕期、生病期间被告均未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因原告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身体受损,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主张房产七成份额。

被告答辩

不同意离婚,主张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情形。若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文章插图

审理查明

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
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
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

核心争议焦点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

法院裁判观点

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

判决结果

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适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规则)

二、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

穆海燕律师始终秉持“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还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够高效解决各种复杂的离婚纠纷案件。

三、客户及同行评价

穆海燕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得到了众多客户的高度评价。她的客户称赞她专业扎实、态度耐心、办案务实。同时,她在行业内的声誉也不断提升,曾多次获得优秀律师称号,并担任泉州市律协第五届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出席中国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高峰论坛。

四、结语

如果您正面临离婚纠纷的困扰,不妨考虑寻求穆海燕律师的帮助。她将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帮助您妥善解决婚姻中的法律难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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