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生的旅程中,婚姻有时会遭遇风浪,离婚纠纷便是许多人可能面临的艰难挑战。在泉州市晋江市,有这样一位专业且值得信赖的律师——穆海燕,她凭借丰富的经验和精湛的专业能力,为众多陷入离婚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穆海燕律师就职于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自2009年首次执业以来,她已经在法律领域深耕了17年。她拥有法学本科学历,早在2007年就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长期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经历,让她不仅在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在婚姻家事方面更是有着独特的见解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穆海燕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离婚财产分割等细分业务。她办案踏实勤勉、思维敏捷、逻辑严谨,实操能力极强,始终秉持着“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她积累承办的上千件案件中,不乏许多成功处理离婚纠纷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夫妻长期分居、存在冷暴力,举证不足判决不准离婚
案件基本信息:原告为陈女,被告为吴男,案由是离婚纠纷,审理程序从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穆海燕律师与陈实习律师共同代理此案。
原告诉讼请求:一是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二是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三是夫妻两套房产按70%比例分割,房产差价由被告向原告补偿;四是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五是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诉称事实:双方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全部家庭开支由原告独自承担,被告没有经济贡献。而且被告长期对原告辱骂、实施冷暴力,原告孕期和生病期间被告都未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也完全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因原告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且身体受损,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原告主张房产七成份额。
被告答辩:被告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的情形。若离婚,被告主张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和车辆对半平分。
审理查明: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的身份、两套房产以及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双方并无争议。然而,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以及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况。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时,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并且也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
核心争议焦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
法院裁判观点: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的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所以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原告的离婚诉请。同时,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也就不再审查处理。
判决结果: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适用法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规则)。
穆海燕律师通过一个个实际案例展现出了她在离婚纠纷处理中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她凭借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分析案件情况,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和有效的解决方案。无论是在证据收集、庭审辩论还是在与对方的协商沟通中,她都能发挥出自己的优势,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您在离婚纠纷中感到迷茫和无助时,泉州市的穆海燕律师将是您可以信赖的法律后盾,为您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指引方向,帮助您走出困境,开启新的生活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