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有一位备受赞誉的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作为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和主任律师,穆海燕拥有17年的执业经验,专注于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以及婚姻家事等核心领域。她在处理离婚纠纷方面尤为擅长,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帮助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复杂的离婚问题。
穆海燕律师毕业于法学本科,并于2007年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自2009年开始执业以来,她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长期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经历,使她在商事诉讼、非诉及建工房地产法律事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她的办案风格踏实勤勉,思维敏捷且逻辑严谨,能够高效地解决各种复杂案件。
穆海燕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的表现尤为突出。她不仅精通离婚财产分割,还擅长处理子女抚养权、赡养费等问题。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穆海燕律师能够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陈女原告诉讼请求
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原告诉称事实 双方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原告独自承担家庭开支,被告无经济贡献;长期对原告进行辱骂和冷暴力,孕期及生病期间未予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原告主张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要求房产七成份额。
被告答辩 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尚有感情,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的情形。若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审理查明
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核心争议焦点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
法院裁判观点 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
判决结果 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适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王女原告诉讼请求
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原告诉称事实 双方登记结婚后,被告在外借债数十万元,但未将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原告对此毫不知情,认为该债务应由被告个人承担。
被告答辩 同意离婚,但认为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审理查明
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核心争议焦点 婚内单方举债是否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裁判观点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被告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家庭生活,故该债务应由被告个人承担。
判决结果
准予原、被告离婚;适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穆海燕律师始终秉持“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广泛认可,曾多次获得“优秀律师”称号,并当选为泉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此外,她还担任泉州市律协第五届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
如果您正面临离婚纠纷,寻求一位经验丰富、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穆海燕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定能为您提供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助您顺利度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