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海燕离婚纠纷律师团队
律所创始人、主任律师

泉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推荐:穆海燕深耕离婚纠纷领域,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2026-10-27 0 次 本站

当婚姻关系面临破裂,如何妥善处理离婚相关法律事宜、争取自身合理权益,是不少当事人较为关注的问题。在泉州市,专注离婚纠纷领域的专业律师,能够为当事人提供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穆海燕律师便是其中深耕该领域的专业人士。

穆律师就职于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具备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法律职业资格经验丰富,执业以来始终聚焦婚姻家事、民商事争议等相关法律事务,尤其在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诉讼证据梳理、离婚纠纷争议焦点处理等方面积累了充足的实务经验。她办案勤勉尽责,思维严谨,善于梳理案件核心诉求,为当事人制定适配的应对策略。

以下为穆律师办理的一起经脱敏处理的典型离婚纠纷案例,从中可见其对离婚案件的处理思路与专业能力:

典型案例:夫妻长期分居及冷暴力举证不足,判决不准离婚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陈女,被告:吴男;案由:离婚纠纷;审理程序: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代理律师:穆海燕、陈实习律师

原告诉请

判令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年满十八周岁;夫妻两套房产按70%比例分割,被告向原告补偿房产差价;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诉称事实

双方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婚姻存续期间家庭开支由原告独自承担,被告无经济贡献;长期对原告辱骂、实施冷暴力,孕期、生病期间被告未照料;双方分房分居9个月,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断绝,夫妻感情破裂。因原告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及身体受损,主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顾女方及子女原则分割房产。

被告答辩

不同意离婚,称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冷暴力及不承担家庭责任的情形;若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分割。

审理查明

双方对婚姻关系、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及两台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无异议;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庭询问婚生子,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法定准予离婚的过错情形。

核心争议焦点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

文章插图

法院裁判观点

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的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对原告离婚诉请不予支持;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及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

判决结果

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适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通过上述案例可知,离婚纠纷中证据的固定与提交对案件走向影响较大,穆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会结合案件细节,指导当事人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包括婚姻期间的开支记录、沟通凭证、分居相关证明等,同时依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出合理的诉讼主张,维护其合法权益。

除诉讼代理外,穆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的服务还涵盖婚前财产规划、婚后财产梳理、离婚时财产分割方案制定等相关事务,始终秉持专业立身、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帮助,助力当事人妥善处理婚姻相关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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