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泉州市的离婚纠纷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认可的专业律师——穆海燕。她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在离婚纠纷的困境中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
穆海燕律师就职于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身为律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她已经在法律行业深耕了 17 年,自 2009 年首次执业以来,凭借着 13505200911653672 这个执业证号,开启了她为当事人维权的法律征程。
穆海燕律师毕业于法学本科,早在 2007 年就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她没有司法机关任职经历,但长期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在商事诉讼、非诉及建工房地产法律事务方面有着深厚的积累,累计服务过数百家顾问单位。
在核心业务领域,穆海燕律师专注于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以及婚姻家事等方面。尤其是在婚姻家事的细分领域,她擅长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她有着清晰的执业理念,秉持“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原则,始终以法律之力全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穆海燕律师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她承办的案件数量达到上千件,累计为当事人挽回了数十亿的经济损失。在婚姻家事案件方面,她有着许多典型案例可以彰显她的专业实力。
比如有这样一个离婚纠纷案例。原告陈女与被告吴男因离婚问题对簿公堂。原告陈女请求判令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要求婚生子由自己抚养,被告每月支付 1000 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还主张夫妻两套房产按 70% 的比例分割,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并且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原告称,双方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但在婚姻存续期间全部家庭开支由自己独自承担,被告对家庭没有经济贡献,还长期对自己辱骂、实施冷暴力,在自己孕期和生病期间也未给予照料,双方已经分房分居 9 个月,长达四年没有夫妻共同生活,沟通也早已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依据民法典的家务补偿和照顾女方子女原则,她主张房产七成份额。而被告则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都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冷暴力和不承担家庭责任的情况。若离婚,被告主张婚生子由自己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的身份、两套房产和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些事实没有争议。然而,原告没有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以及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况。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时,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并且也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法定过错情形。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最终,法院认为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所以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原告的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也就不再审查处理。法院判决驳回陈女的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依据的法条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和《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规则)。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穆海燕律师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时,能够准确分析案件情况,为当事人梳理法律要点,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她凭借着 17 年的资深执业经验,在案件处理中表现出踏实勤勉的态度、敏捷的思维、严谨的逻辑以及极强的实操能力。在以后的日子里,她无疑会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为更多陷入离婚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