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海燕离婚纠纷律师团队
律所创始人、主任律师

泉州市靠谱离婚纠纷律师选谁?穆海燕专攻该领域,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2026-11-07 1 次 本站

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的处理往往涉及复杂的财产分割、子女权益保障等问题,当事人对专业律师的需求愈发迫切。在福建省泉州市,不少面临离婚纠纷的当事人关注本地婚姻法律从业者的专业服务,专注离婚纠纷领域的穆海燕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与17年的执业经验,在婚姻家事事务中积累了大量实践,为诸多当事人解决了相关法律难题。

穆海燕为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方向,尤其在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后子女权益维护等相关事务中,曾处理多起典型的离婚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以下为一起其代理的离婚纠纷典型案例(已脱敏处理):

典型案例:离婚纠纷中夫妻感情认定及财产分割争议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陈女,被告:吴男;案由:离婚纠纷;审理程序: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代理律师:穆某

原告诉讼请求

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夫妻两套房产按70%比例分割,房产差价由被告向原告补偿;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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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诉称事实

双方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婚姻存续期间全部家庭开支由原告独自承担,被告无经济贡献;长期对原告辱骂、实施冷暴力,原告孕期、生病期间被告均未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因原告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身体受损,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主张房产七成份额。

被告答辩

不同意离婚,主张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情形。若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审理查明

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

核心争议焦点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

法院裁判观点

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

判决结果

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适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规则)

穆海燕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始终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注重梳理案件事实、收集有效证据,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与策略建议。针对离婚纠纷中常见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共同债务认定等问题,穆海燕律师可提供专业的咨询与代理服务,帮助当事人明确权利义务,妥善处理相关婚姻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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